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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

  4、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交流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5、加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评估论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加强网络问政,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开设问政互动平台,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
  6、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依法行使权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逐步在全省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确保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和权责一致的要求,依法梳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职权,坚决取消没有合法依据的行政职权。经政务公开、编制、法制部门审核,依法确定行政职权并编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编制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每项行政职权的名称、内容、行使主体、依据、行使条件、期限和监督措施,向社会公布。省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裁量基准,对自由裁量空间分档设限,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积极探索建立执法结果、投诉受理和办理反馈公开制度,构建在内控中规范、在阳光下运行、在网络上监督的“三位一体”权力运行监控体系。
  7、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不断扩大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民生工程资金的管理政策和分配结果。公开的内容要详细全面,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各地、各部门要逐步公开出国(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各类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报告也要向社会公开。切实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依法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8、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的成熟做法,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城乡社区居民关心的事项。重点公开税费收缴、社保医保、计划生育、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流转、公共事业投入、涉农补贴、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救灾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为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打好基础。依托电子政务平台,编制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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