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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五届速度轮滑锦标赛暨全国体育大会选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五届速度轮滑锦标赛暨全国体育大会选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浙体群2009[382]号)


各市体育局、体育总会:
  浙江省第五届速度轮滑锦标赛暨全国体育大会选拔赛定于2009年11月27日至29日在海宁市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二OO九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1:
浙江省第五届速度轮滑锦标赛暨全国体育大会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2009年11月27日至29日在海宁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
  浙江省轮滑协会
  海宁市体育局
  四、参赛单位
  以各市体育局、体育总会为单位组队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五、竞赛项目
  (一)成年男子、青年男子、成年女子、青年女子组
  300米   个人计时赛
  500米   计时赛
  1000米   计时赛
  10000米  积分淘汰赛
  15000米  淘汰赛
  3000米   接力赛(限定3名运动员参赛)
  (二)少年男子甲、乙组、少年女子甲、乙组
  300米   个人计时赛
  500米   计时赛
  1000米   计时赛
  10000米  积分淘汰赛
  3000米   接力赛(限定3名运动员参赛)
  六、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最多可报参赛队3支。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各年龄组运动员男、女各4人。每队每项(接力赛除外)最多报2名运动员。
  (二)年龄分组
  成年组:1992年1月1日以前出生(含1月1日)。
  青年组:1992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少年甲组:1996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少年乙组:1998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之间出生(含1月1日)。
  (三)运动员须具有浙江省户籍,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或当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参赛。高年龄组运动员不得参加低年龄组比赛。违反年龄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七、竞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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