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名师奖”评选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奖励人选,将按规定程序送市人事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五、奖励办法
“名师奖”奖励工作坚持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经市政府批准的人选,今年教师节期间将由市政府授予“重庆市名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章和证书,同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对“重庆市名师”提名人选,颁发奖章和证书。
六、组织领导
(一)为确保我市“名师奖”评选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彭智勇同志担任组长的市“名师奖”评选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委人事处。
(二)各区县教育及人事行政部门、各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干部负责该项工作,并抽调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的同志具体负责推荐评选工作。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统筹考虑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推荐人选,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做到评选名额、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及评选结果的全过程公开。
(四)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选资格或荣誉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市教委联系人:齐正军 秦 尧 周光跃
联系电话:63865672(传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戴长松
联系电话:86868885
附件:
1.重庆市名师奖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重庆市名师奖申报名额分配表
3.重庆市名师奖申报表
4.重庆市名师奖申报人选汇总统计表
二○○九年七月七日
附件1:
重庆市名师奖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彭智勇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
副组长:蒋建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公务员局局长
成 员:刘大权 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谢 辛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
黄腾蛟 市教委人事处处长
杨 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
黄 艺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副处长
杨安军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王小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处长
张 勤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副处长
李源田 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处长
刘先海 市教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干 勤 市教委高等教育处处长
金 玲 市教委人事处副处长
附件2:
重庆市名师奖申报名额分配表(共150名)
万州区
| 2
| 铜梁县
| 2
|
黔江区
| 2
| 大足县
| 2
|
涪陵区
| 2
| 荣昌县
| 2
|
渝中区
| 2
| 璧山县
| 2
|
大渡口区
| 2
| 梁平县
| 2
|
江北区
| 2
| 城口县
| 2
|
沙坪坝区
| 2
| 南川区
| 2
|
九龙坡区
| 2
| 丰都县
| 2
|
南岸区
| 2
| 垫江县
| 2
|
北碚区
| 2
| 武隆县
| 2
|
万盛区
| 2
| 忠 县
| 2
|
双桥区
| 2
| 开 县
| 2
|
渝北区
| 2
| 云阳县
| 2
|
巴南区
| 2
| 奉节县
| 2
|
江津区
| 2
| 巫山县
| 2
|
合川区
| 2
| 巫溪县
| 2
|
永川区
| 2
| 石柱县
| 2
|
长寿区
| 2
| 秀山县
| 2
|
綦江县
| 2
| 酉阳县
| 2
|
潼南县
| 2
| 彭水县
| 2
|
北部新区
| 2
| 高 校
| 43
|
中等职业学校
| 15
| 委直属单位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