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优秀女园丁评选活动的通知
(渝教人〔2010〕14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单位:
为隆重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根据全市庆祝活动统一部署安排,重庆市教委、市妇联于2009年底联合开展了“重庆市十佳女园丁”评选表彰活动。
为进一步树立教育战线优秀妇女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女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结合教育系统量大面广的实际情况,经与重庆市妇联协商一致,将在评选“重庆市十佳女园丁”的基础上,评选表彰100名“重庆市优秀女园丁”。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经基层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未入选“重庆市十佳女园丁”者,自动作为“重庆市优秀女园丁”的候选人。已推荐“重庆市十佳女园丁”的单位不再推荐“重庆市优秀女园丁”候选人。
二、请未推荐“重庆市十佳女园丁”候选人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及时推荐人选,每个单位限推1人。
(一)评选条件
1.师德师风良好。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履行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师德高尚,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受到师生、家长的广泛敬重和信赖;
2.教育教学成效显著。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坚持素质教育思想,教书育人,勇于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教学改革、课改实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优异;
3.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女教师的光荣形象,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4.在为教育系统争取荣誉,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等方面贡献突出;
(二)有关要求
1.因目前正处于学校放假期间,希望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坚持标准,民主推荐,公正评选,好中选优,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对推荐人选必须进行张榜及校园网站
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推荐过程中,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的女教师和教育战线高级女性人才倾斜,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学校及特殊学校倾斜。
3.请相关单位于2010年2月25日前按以下要求上报推荐人选材料:推荐表一式三份,先进事迹材料一份(控制在2000-3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性。逾期者视为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