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依照《
行政许可法》和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掌握申报人员范围、条件,认真审核申请人员所提供的材料,把好质量关。要严格遵循法定时限规定,按时完成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确保各类申请人员及时了解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相关信息。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学校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必须严守纪律,端正作风,严禁弄虚作假和乱收费。对违反规定,损害申请人利益、甚至影响教师资格制度依法实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重庆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金虎 叶红英 何贤伟 齐正军
联系电话:62658186 62658039 67708789 63865672
附件:
1.2012年春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2. 2012年秋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1:
2012年春季面向社会开展
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流程
| 内 容
| 时 间
| 备 注
|
考
试
| 考试网上报名
| 3月1日0:00-
3日5日24:00
| 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www.jszg.cq.cn)报名
|
考试现场确认
| 3月6-7日和3月9日
| 区县考试机构
|
打印准考证
| 3月27日-4月8日
| 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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