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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认定工作程序,确定专职人员,列支专项工作经费,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高校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和收费。对违反规定,损害申请人利益、甚至影响教师资格制度依法实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重庆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金虎  齐正军
  联系电话:62658186 63865672

  附件:2012年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2012年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内容

时间

负责单位

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

3月10-20日

各高校人事部门

拟认定人员公示

3月30日前

各高校人事部门

证书办理

4月17-20日

市教委

证书发放

4月23日开始

各高校人事部门

错误信息更正

5月10日前

市教委

认定材料归档

5月10日前

各高校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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