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认定工作程序,安排专人负责,列支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和乱收费。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重庆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金虎 叶红英 齐正军
联系电话: 62658186 62658039 63865672
附件: 2012年开展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2012年开展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内容
| 时间
| 备注
|
应届毕业生
数据报送
| 4月30日前
| 各师范类高校、相关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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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
| 5月15-25日
| 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入口
|
现场确认
| 5月17-25日
| 相应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机构
|
认定结论公布
| 5月29日
| 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公布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
|
证书办理
| 6月12-19日
| 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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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发放
| 6月20日开始
| 申请人员到所在学校领取
|
错误信息更正
| 6月30日前
| 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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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归档
| 6月30日前
| 各师范类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