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在文稿后要注明撰稿人、审稿人姓名。单位(部门)领导为核稿人。各单位(部门)的《年鉴》(2012)文稿经领导审核后签发,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于2012年3月30日前寄交市教委教育志办,电子文档发送到市教委教育志办公室电子信箱。本单位承担多个分目撰写任务的,在材料上要注明所撰写文稿的类别名称。所提供的图片要附电子件原始图片及说明。
重庆市教委教育志办公室电子信箱:cqjiaoyunianjian@126.com
联系人:向淑平
联系电话:63876607
附件:《重庆教育年鉴》(2012)目录及撰写任务分解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重庆教育年鉴》(2012)目录及撰写任务分解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图徽
《重庆教育年鉴》编委会 ┄┄┄┄┄┄(教育史志办)
序 ┄┄┄┄┄┄(教育史志办)
凡例 ┄┄┄┄┄┄(教育史志办)
综述 ┄┄┄┄┄┄(教育史志办)
特载 ┄┄┄┄┄┄(教育史志办)
图片 ┄┄(新闻中心、信装中心)
大事记 ┄┄┄┄┄┄(教育史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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