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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落实节日期间车辆使用管理
  要切实规范节日期间车辆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寒假、春节期间,各中小学校车一律停运,严禁将校车用于非法载客营运或搭载亲朋好友,未经区县教委批准,不得使用校车运载师生参加相关教学活动或运送师生从事旅游和跨区县运行。同时,要加强单位车辆的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车私驾。
  四、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负责对本单位教职工、学生、家属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成立应急队伍,检查并配足消防设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严禁在教学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要在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图书馆、实验室、天然气、电缆线等重点区域场所设置、张贴醒目的禁放标识和学校管理规定。家属区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按照市区(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为留校学生度假提供学习、活动条件
  要妥善安排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要定期开放图书馆、网络中心以及各类运动等文化体育设施、场所,丰富留校学生的寒假生活。除夕之夜,学校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安排专人和留校学生一起过年,共度佳节。要通过吃年夜饭、团拜、收看春节联欢晚会等活动,为留校学生营造浓厚、热烈的节日氛围。要加强治安巡逻和门卫管理,确保留校师生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六、认真完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家校公约
  学生的安全,家长、社会、学校都有责任。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尽量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网络,各区县教育部门、各中小学要根据实际情况,务必在假期拟定并完善《家校安全公约》,明确学校的教育管理责任,家长的监管监护责任以及学生的自我保护责任,各自履行安全责任和义务,在下学期开学时要全部与学生及家长签订。
  七、认真做好假期中应急值守工作
  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假期值班工作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处理各种事务并做好值班工作记录。要制定假期中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信息沟通工作,落实安全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市教委将对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高校和直属单位的假期值班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不严格执行政务值班制度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八、切实做好本通知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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