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开学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开学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渝教办〔2012〕10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单位:
  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新学期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安全稳定工作认识到位
  一年之计在于春。做好春季开学的安全稳定工作,既是为新一年学校安全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也是为全年学校其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对此务必高度重视,要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扎实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办〔2011〕83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近期抓好几项重点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办〔2011〕113号)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开学前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新学期和全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进行认真研究,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主动查找各种隐患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做好检查、整改和防范工作,从新春开始就把安全稳定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抓好常规,确保安全稳定工作措施到位
  为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学时要认真做好以下常规工作:
  (一)加强安全教育,统一思想认识。
  认真落实文件、会议精神。开学前后,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集中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教育部和市教委近期关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各项安全管理职责,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全面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提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做好开学安全教育。开学第一堂课,各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根据学生特点,精选安全教育内容,开展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开学第一周,各学校、幼儿园要更新安全教育专栏及标识,各班级黑板报也要开辟安全知识专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知识,进一步强化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签订《家校安全公约》。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尽量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发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中小学开学后要全部与学生、家长签订2012年春季学期《家校安全公约》,明确学校的教育管理责任,学生的安全纪律和家长的监管监护责任,实施齐抓共管,切实做好学生安全管护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