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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试点评估验收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试点评估验收方案》的通知
(渝教办〔2012〕17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委直属单位:
  2009年初,我委印发《关于开展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渝教办〔2009〕10号文件),下达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9个综合试点项目和40个单项试点项目,由区县、高等学校和委直属单位等84个单位承担,具体实施项目试点。3年多来,各地各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项目试点工作。根据市教委2011年初组织对全市项目试点过程评价的反馈情况,绝大多数项目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原定计划,到2011年底项目试点周期已满。最近,经市教委研究决定,于今年4月至5月,分批对全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项目试点进行终结性评估验收。现将《重庆市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试点评估验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项目试点自查总结,认真做好项目试点市级评估验收有关配合工作。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重庆市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
  改革试验区项目试点评估验收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8〕94号文件)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渝教办〔2009〕1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验收目的
  通过评估验收,认定项目试点单位试点成果,凝练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上突破创新的体制机制,收集项目试点典型案例素材,推广项目试点成功经验,为部市战略合作协议阶段验收提供实践成果支撑。
  二、评估验收对象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渝教办〔2009〕10号)明确的84个项目试点单位。
  三、评估验收依据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渝教办〔2009〕10号)。
  2.重庆市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试点评估验收评分表(附件2)。
  3.各单位项目试点实施方案。
  四、评估验收时间
  2012年4月至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估验收程序
  1.参观项目试点现场或成果展示,查阅项目相关资料,走访师生、群众等。
  2.听取试点单位工作汇报,专家组提问。
  3.专家组根据《重庆市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试点评估验收评分表》(附件2),对项目试点单位进行量化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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