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策略,加强对流动儿童、边远贫困地区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力度,完善免疫服务形式,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提高免疫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每年9月集中开展查验补种活动,保证在托、在学儿童建立高水平免疫屏障。加强新生儿出生窒息、早产低体重、脑瘫的防治,落实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加强儿童疾病的综合管理,推广5岁以下儿童常见病诊治的适宜技术。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先天梅毒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7.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为儿童创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预防和控制溺水、跌伤、交通伤害等主要伤害事故发生。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以及游泳、娱乐、交通、消防安全和产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儿童家长和儿童的自护自救、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提高灾害和紧急事件中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
8.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开展儿童营养监测评价。加强爱婴医院建设管理,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大力推行母乳喂养。开展科学喂养、合理膳食与营养素补充指导,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实施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项目,提高托幼机构膳食营养管理水平,制定和推动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加强卫生人员技能培训,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
9.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体质监测制度和预警机制。合理安排学生学习、休息和娱乐时间,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加强学校体育,广泛开展“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完善并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体质监测制度,保证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创建与管理,为增强青少年体质创造条件、营造环境。
10.提高托幼机构保健管理率。执行《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落实《江西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加强托幼机构儿童保健服务管理,开展托幼机构儿童保健技术培训与指导,开展托幼机构儿童保健服务监督检查,提高托幼机构儿童保健服务与管理水平。
11.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和干预。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对儿童开展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提高儿童身心健康素养水平。帮助儿童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加强儿童视力、听力和口腔保健工作。
12.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提高儿童心理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服务质量。精神专科医院设儿童心理科,配备一定数量的专科医师;学校设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老师。
13.加强儿童生殖健康服务。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将性与生殖健康服务纳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青春期保健服务内容,加强能力建设,提供适合的服务,满足适龄儿童咨询与治疗需求。
14.保障儿童食品、用品安全。扶持婴幼儿食品、用品生产企业完善产品,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建立婴幼儿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生产销售和游乐设施运营的监管。健全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等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和违禁药品。
15.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土地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强监管,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