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县直幼儿园建设:投资100万元(其中:县财政投资50万元,向上争取资金50万元),利用原育才小学校址,改建成县直幼儿园,达到省一类园标准。
5、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利用原王史中学教室,投资70万元,改建普通教室4个、专用教室13个,达到省定标准,通过上级验收。
6、特教学校建设:利用原教师进修学校,与残联残疾人康复训练项目进行有机整合,投资20万元,增添康复训练室和专用设备,实现独立设置。
三、实施步骤
1、育才小学迁建2011年11月实施,至2012年11月竣工。
2、教师进修学校建设2012年3月实施,至2012年6月竣工。
3、特教学校建设2012年3月实施,至2012年6月竣工。
4、第二回民中学建设2012年3月实施,至2012年7月竣工。
5、县直幼儿园迁建2013年3月实施,至2013年5月竣工。
6、职教中心建设2013年3月实施,至2014年9月竣工。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代县长戴强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宫建军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副县长马凤歧同志任副组长,教育、发改、公安(消防)、监察(重点办)、财政、国资、审计、国土、住建、环保、商务、气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城区教育布局调整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城区教育布局调整规划的实施,定期召开会议,调度规划实施情况和工程建设进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具体负责建设工程的设计、预算、施工、验收、资金争取等工作。
2、明确部门职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合力攻坚。教育部门要将城区教育布局调整作为工作重点,会同发改、财政、住建等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工作;加强组织和领导,对项目建设进行组织、检查与评估,期末进行全面验收。发改部门做好项目立项和监管工作,协助教育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财政部门要将工程资金列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盘活校产,保证工程所需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住建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管,督促施工方执行有关建筑抗震设防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土、公安(消防)、环保、气象、商务等部门要发挥专业指导作用,为工程实施提供相应技术支撑和必要保障。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建设投资的审计,并依法督促执行城区学校建设工程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
3、强化项目管理,着力打造“精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