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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孟政办字〔2011〕28号 2011年9月8日印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师生人身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生活的正常进行,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化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安全主管责任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检查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掌握安全隐患底数,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和稳定,为构建和谐孟村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辖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教中心、民办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学校”。
  三、检查内容
  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校舍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教学设施设备安全以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等。检查的重点场所和部位是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锅炉房、用电线路等。对寄宿制学校和民办学校的上述场所和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具体检查以下内容:
  (一)校舍安全隐患情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情况。
  (二)学校建筑物和电子电器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采取防雷措施情况;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物要求进行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情况;防雷装置定期检测等方面的情况。
  (三)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配备、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锅炉、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实验室、食堂、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上级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六)有无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三轮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检测;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八)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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