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并增加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2012年,将原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中的精神病患者药费补助合并为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增加0-6岁聋儿、肢体残疾、脑瘫、智障、孤独症等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内容。
(三)充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内容。2012年,将符合奖励扶助政策的“半边户”(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的农村户口一方纳入奖扶对象,按现有标准给予补助,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纳入特扶对象,分别给予一级、二级、三级人员每人每月300元、200元、100元的补助。按照国家政策,提高计生奖扶和特扶标准。
(四)调整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按照国家规定,以旧换新政策于2011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相关内容不再列入2012年实施范围。
(五)调整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政策。2012年,艾滋病人生活救助转入部门正常工作,原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项目调整为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
四、退出10个民生工程项目
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光荣院建设工程已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自2012年起退出民生工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市级农村清洁工程、塌陷区及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城镇小街小巷整治、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贫困残疾人免费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政策、镇村生态式污水处理工程,自2012年起转入部门正常工作。
五、继续实施21个民生工程项目
高校、中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社会(儿童)福利院建设、校舍安全工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城乡医疗救助、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公租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家书屋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以奖代补)、农房改造和城市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等21项民生工程,继续按《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42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府[2011]17号)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2012年是巩固发展“十二五”良好开局的关键一年。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全面转型、富民强市的主线,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拓展和提升民生工程空间,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努力建设五彩淮南,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市人民。
(一)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健全协调推进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担负牵头抓总职责,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调度,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指导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区)政府作为民生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下移工作重心,精心组织、精细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