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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0年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评定和村级体育俱乐部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体育强县(市、区)
  省体育局于今年9至10月将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检查。
  (二)体育强镇(乡)、村级体育俱乐部
  市属区的镇(乡)、村由市体育局组织检查,县(市)所属的镇(乡)、村由县(市)体育局组织检查,时间为今年9至10月。省体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强镇(乡)检查验收情况由市体育局统一汇总报省体育局群体处(汇总表见附件1);强镇(乡)有关数据由各县(市)体育局先行汇总,再报市体育局统一汇总后报省体育局群体处(汇总表见附件2,数据包括先进街道和社区)。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体育局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把关,确保申报的单位符合评定标准和要求。
  (二)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开展创建工作,上报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评定资格。
  (三)体育场地设施、开展活动情况等统计表是创建工作备案表,作为检查验收时的重要材料,请创建单位按要求实事求是填写,并随申报材料上报。
  六、其它事项
  本通知及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村级体育俱乐部申报评定表、体育场地设施、开展活动情况统计表等有关表格均可在浙江省体育局网站上(群众体育/文件、通知目录)查询、下载。
  以上有关报送材料传真或邮寄至省体育局群体处,传真:0571-85164659,并发电子邮件至:1207559489@qq.com。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10年体育强镇(乡)检查验收汇总表

序号

所属县(市、区)

镇(乡)名称

自评分

检查评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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