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0年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评定和村级体育俱乐部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体群〔2010〕228号)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体育工作,根据《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浙体群〔2009〕102号),《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下发〈浙江省村级体育俱乐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体群〔2007〕289号)以及《2010年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标准》、《2010年浙江省体育强镇(乡)标准》,决定在全省开展2010年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评定和村级体育俱乐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5月份,申报单位进行自评。
(二)6月份,各市、县(市)体育部门检查,并进行初评。
(三)7月份,经市、县(市)初评合格的强县(市、区)、强镇(乡)创建单位向省体育局报送申报表,7月31日截止申报,逾期不予评定。
(四)经市初评合格的村级体育俱乐部于7月31日前报申报单位名单,申报材料于9月15日前报送省体育局。
二、申报材料
(一)体育强县(市、区)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省体育局。
(二)体育强镇(乡)和村级体育俱乐部申报材料上报省、市体育局各一份。
(三)村级体育俱乐部申报材料包括年度总结和村级体育俱乐部申报表。
以上申报评定表须按要求盖章,体育强县、强镇评选以2010年标准为准。
三、预报名额
(一)体育强县(市、区)
宁波市:1个;湖州市:1个;衢州市:1个。
(二)体育强镇(乡)
杭州市:13个;宁波市:17个;温州市:24个;湖州市:9个;嘉兴市:6个;绍兴市:15个;金华市:25个;衢州市:12个;舟山市:5个;台州市:16个;丽水市:10个。
(三)村级体育俱乐部
杭州市:30个;宁波市:35个;温州市:35个;湖州市:25个;嘉兴市:20个;绍兴市:30个;金华市:25个;衢州市:30个;舟山市:20个;台州市:30个;丽水市:20个。
四、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