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举办2010年浙江省中青年气排球冠军赛的通知
各市县体总、老年体协、气排球俱乐部,省级行业体协(系统)、
省(部)属企业单位、大专院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气排球运动的发展,提高气排球竞技水平。经研究,定于2010年10月22-24日在永康市举行2010年浙江省中青年气排球冠军赛,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
2010年浙江省中青年气排球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总会、浙江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
二、承办单位:永康市体育局、永康市体育总会。
三、日期地点:2010年10月22-24 日在永康市举行。
四、参加单位:各市、县体总、老年体协、气排球俱乐部,省行业体协(系统),省(部)属企业、大专院校均可组队参赛。
五、参加办法:
(一)竞赛组别:
男子甲组:1950年12月31日以后至196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男子乙组:1965年12月31日以后至197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女子组:1955年12月31日以后至197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允许1名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上场参赛。
(二)参赛人数:每单位限报2个男队(甲、乙组各1队)、1个女队。每队总人数6-8人(包括领队、教练员和运动员)。
(三)承办单位可组队参加。
六、参加资格:
(一)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对在报名或参加比赛中违反资格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本人及所在代表队全部人员的参加资格和已获奖项,并对派出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特定规则:上场队员为5人;男子网高为2.10米,女子网高为1.90米。比赛用球为“天天乐”牌气排球。其它的执行2005年国家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视报名队数,确定采用淘汰或循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