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教学工作有效性。严格落实新课程计划,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效缓解学生的学习压力。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校外活动机会。深化课程教材改革。建设具有首都特色的现代化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修订和颁布基础教育各学科课程指导意见。全面修订教科书,以人类文明优秀遗产和科学技术最新成果进一步丰富和充实课程内容。建立各级课程改革资源库。
加强体育、美育工作。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有效控制中小学生近视新发率的上升趋势,降低中小学生的肥胖率,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以音乐、美术等课程教学为突破点,健全艺术教育教学体系,提高艺术课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艺术欣赏能力。继续加强金帆艺术团等高水平艺术社团建设。
健全学业质量监测评估机制。构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逐步建立对学生个体、学校、区县不同层次的评价反馈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学生课堂教学质量、学业质量标准,建立各个学段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质量评价体系及教学反馈系统,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形成中小学校办学特色。开展育人模式、课程设置、教育方法改革试验,为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试验,建立一批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基地和实验班。深化办学体制和管理机制改革,进一步激发学校自主发展活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评选500个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
(二)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提升学前教育供给能力。落实“学前教育保障项目”,实施《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工程、幼儿园条件达标工程和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工程。通过规划建设并改扩建769所幼儿园,使全市幼儿园总数达到1530所左右,其中公办性质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达到65%以上,有效缓解“入园难”状况。
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区县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统筹制定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多种形式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鼓励规范民办幼儿园。实施奖励补贴政策,加大对部门办园的支持力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机制,形成幼儿园安全监管机制。
保证学前教育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进一步落实《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加强学前教育课程建设,完善学前教育质量管理体系与标准,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保障每个幼儿富有个性快乐健康成长。
(三)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实施“北京市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全市中小学办学条件达标建设任务,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创新资源整合方式,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加大财政投入向农村和城市发展新区教育倾斜的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办好民族教育学校和民族班。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制定北京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规范、扶持民办学校,切实保障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机制。
完善义务教育入学办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完善公平入学规则,实现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学有其位,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机会公平,全面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实施推优派位、特长生录取和大派位全面网上录取制度。落实公示制度,实现学生报名、推荐过程、录取到位全程的公开透明。
(四)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
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建设一批文化特征鲜明、教育风格独特、学生素质多样,充满活力、富有特色的高中学校。按照“上下结合,重心下移,区域推进,学校为主”的原则,引导学校提升自主发展能力,将扩大学校依法办学自主权与承担相应责任、义务有机统一。坚持鼓励学校找准定位,特色办学,多样发展。鼓励学校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开发特色课程,提高课程的选择性和多样性。坚持试点先行,以试点和试验带动整体改革和发展,继续探索新型综合高中试验,推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融通。
二、职业教育:提高学生就业创业的职业技能
(一)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结构
适应首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高端产业发展和世界城市建设的需要,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优化职业教育结构,组建现代制造、电子信息、金融商贸、都市农业等职业教育集团。促进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实施职业教育服务“北京创造”、助力“北京服务”,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创新型企业发展和重点区域发展专项行动。针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涌现的新产业、新业态、新职业,不断加大职业教育新专业开发与建设力度。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开展中高职衔接和本专科一体化培养试验、职业教育分级制度改革试验,拓展职业院校服务功能。深化职业教育国际合作,打造高水平、国际化、现代化的首都职业教育。
(二)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实施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开展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和骨干校建设以及市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开展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和优质特色学校评选与建设工作,建设20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15所左右新的现代化标志性中等职业学校。
重点建设一批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市级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创新实训基地运行管理模式,开展共享性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形成开放、共享、产学研一体化的运行机制,提高实验实训设备使用效率。开展职业院校专业评估,重点建设50个高等职业教育骨干特色专业、60个中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在资源保障和经费投入方面向示范专业、骨干特色专业倾斜。
(三)深化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
继续实施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构建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就业选择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探索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群)相对应,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相衔接,教学内容与工作任务相融合,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相联系,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选择部分专业探索建立中高职课程衔接体系。在部分职业院校开展“小班化”教学,探索职业教育精品化教学模式。
实施职业学校德育创新行动计划。继续推进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改革,加强职业道德养成。注重培养职业学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学校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日常管理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的组织、指导和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