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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17、市监察局:在市政府统一组织下,积极参与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监督检查;支持做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统计巡查和统计执法工作。
  18、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投入,配备符合网上直报统计报表所需的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并保障数据传输网络畅通,确定统计负责人,组织协调统计人员及时收集、更新辖区内所有调查对象的增减变动情况,按要求上报调查数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是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最直接的变化是将长期以来由各级统计机构层层上报统计数据的统计生产方式转变为由企业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心网上直报报表,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同步接收、审核和共享原始数据,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原始数据的质量。因此,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事关我市统计数据的及时、全面和客观真实,事关与上年数据的对比衔接,事关市委、市政府对宏观经济的客观判断与科学决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市建设发展的大局重视和支持统计“四大工程”建设,认真研究并及时解决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中的问题,确保统计“四大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尤其是调查对象宣传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对象范围及具体工作方式,通过宣传,让广大调查对象充分认识到建设统计“四大工程”能切实减轻他们工作负担,有效提高统计工作效率,进而取得调查单位的理解和配合,为“四大工程”建设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精心组织,保障到位。
  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涉及不同行业,涵盖许多专业,调查单位多,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要落实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所需经费;督促企业配备网上直报统计报表所需软、硬件设备,提高统计信息化程度;积极支持企业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配备熟悉网络操作专门负责“企业一套表”填报的综合统计人员;协助解决企业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认真落实各项任务。要明确本地区和本单位在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具体将任务分解到机构,落实到个人,形成内部通力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四大工程”建设的督促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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