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工程。
通过整合全省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资源,建设全省统一的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全省人口基础数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通过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为相关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人口基础信息服务。建设内容包括人口基础数据标准和规范,人口基础信息库及共享平台,人口基础信息业务管理系统、查询系统和个人信用体系等。
(8)法人基础信息共享工程。
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整合工商、地税、国税、质监等部门的法人基础信息,形成完整、准确、动态的法人基础信息库,并建立长效信息共享和应用机制,使各职能部门能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法人单位的各种动态信息。主要包括法人基础数据相关标准和规范、法人基础信息共享平台、业务管理系统、信息发布和查询系统、法人信用体系等内容。
(9)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共享工程。
针对基础与专题地理空间信息,在统一机制、标准、规则和规范下,通过计算机网络形成集中和分布式系统相结合的共享体系,发展各具特色的地理空间信息产业,为全省各类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公共地理空间信息服务支撑。建设内容包括建立地理空间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平台和地理空间信息发布服务系统等。
(10)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通过对政务信息的规范、组织和管理,构建覆盖省、市两级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实现覆盖全省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服务,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发现定位服务,支持全省范围内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共享。主要建设信息库和目录内容服务系统,其中信息库由政务部门的共享信息库、目录内容信息库、目录内容管理信息库、服务信息库等组成;目录内容服务系统由共享信息服务、编目、目录传输、目录管理、目录服务等子系统组成。
(11)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围绕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确定部门间交换信息指标及信息交换流程,满足部门内部信息的纵向汇聚和传递,以及部门间在线实时信息的横向交换和业务协同等需求。建设内容包括信息库系统和信息交换系统两方面。各政务部门建立实现信息交换功能的中间存储信息库,形成信息库系统;信息交换系统由交换桥接、前置交换、交换传输、交换管理等子系统构成。
3、集约应用服务工程
(12)统计信息共享平台。
统计信息共享平台是充分发挥统计资料价值、降低统计成本、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统计信息公开的关键信息共享平台。目标是实现全省范围内的信息网络直报,以规范的统计报表一体化体系、统计信息标准、统计业务流程为基础,以管理机制和工作规章为保证,有规划、有重点、分阶段进行统计数据资源建设和系统资源整合,建设面向统计调查对象、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基础支撑环境、统计业务应用平台、统计数据库体系和统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
(13)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设统一的信息公开应用系统和省、市两级政务数据中心,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建设内容包括政务数据中心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用系统两大主体部分。
(14)通用应用构件库及公用协同工作环境建设。
通用应用构件库是解决电子政务协同工作平台多样性、异构性和可扩展性等问题的重要途径,可以通过对系统的扩展和构件实例化来实现系统功能,并通过构件接口提供服务,能够方便快捷地构造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环境和业务系统。分为基础构件库和政务业务构件库。基础构件库主要包括工作流引擎、数据交换、数字资源管理、用户管理、门户平台等基础构件。政务业务构件库包括公文传输、表单定制、图表工具、流程定制工具等业务构件。
(15)电子政务云服务。
通过多层次虚拟化技术,实现电子政务系统的物理集中与应用管理分散,基于“虚拟化+集群”技术构建“随需应变”的数据服务支撑平台,满足面向政府部门计算要求较高的在线事务处理、海量数据挖掘等应用需求。电子政务云服务主要为政府各部门集中提供基础的计算能力,承接政府各部门的应用系统迁移和部署,实现相关电子政务应用的资源整合、集中部署与统一管理。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设施、网络系统、集群部署、虚拟化系统等。
4、政务效能提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