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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省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省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云工信中小〔2012〕46号)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局)、财政局:

  为做好2012年省级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早考察、早推荐、早研究、早安排,规范申报程序,提高扶持项目质量,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增强发展后劲,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对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引导和拉动作用,根据《云南省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持重点

  重点扶持产业:生物资源开发及农产品精深加工、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轻工纺织、节能环保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

  重点扶持方向:支持非公(中小)企业围绕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推进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促进集群发展和专业化配套,培育知名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以及扩大出口、改善就业及对县域工业发展起重要作用的项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它重点支持项目。

  同等条件下,对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建设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已通过其它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给予扶持。

  二、扶持方式

  以贷款为主投资的建设项目,给予贷款贴息;以其它方式筹集资金的项目,给予补助。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只可选择一种扶持方式。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企业项目申报资料采用纸质材料申报的同时,试运行网上填报。申报单位登录“云南省企业申请省级财政扶持项目申报系统(http://116.52.249.87:7002/netrep)”,根据提示完成注册、项目申报工作。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同时,项目单位还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县级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材料必须保持一致。

  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复)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一)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

  (二)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财务数据填写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中2011年底的数字);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1年度企业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

  (五)项目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六)环保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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