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度目标
2012年:创业教育和培训2.5万人(其中创业教育1.9万人,创业培训0.6万人),创建创业型城区的区县3个,帮助成功创业1万人,创业带动就业6万人。
2013年:创业教育和培训2.7万人(其中创业教育2万人,创业培训0.7万人),创建创业型城区的区县达到6个,帮助成功创业1万人,两年累计创业带动就业13万人。
2014年:创业教育和培训2.8万人(其中创业教育2.1万人,创业培训0.7万人),创建创业型城区的区县达到9个,帮助成功创业1万人,三年累计创业带动就业20万人。
(三)指标界定
1.创业教育和培训人数。创业教育人数是指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参加创业教育且不少于18学时的学生人数。创业培训人数是指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和见习的人数。
2.创建创业型城区的区县,是指各区县中经济发展环境较好,创业政策落实成效较好,创业服务发挥积极作用,政府对创建工作积极性高,自主申报并经市促进创业工作小组确认为创建创业型城区的区县。
3.帮助成功创业人数,是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政策扶持或创业服务,帮助劳动者在本市成功开办(在统计年度内开业并在年底仍存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种创业组织的人数。
4.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是指创业组织吸纳劳动者就业并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的人数。
三、主要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改善创业融资环境
1.增加创业扶持的资金投入。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小企业创业基地的扶持力度,逐步增加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比例。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小微企业的资金比例应该不低于三分之一。增加创业投资资金供给,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创业投入力度中的积极作用,逐步扩大引导基金带动社会投资的放大比例,支持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文化创意、高技术服务等领域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的创业企业。(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2.加大大学生创业基金等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增加大学生创业基金、青年创业就业基金的资金投入。拓宽资金支持的对象范围,将大学生创业基金扶持的对象范围扩大到全国高校毕业五年以内在沪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分基金会设立覆盖本市各层次、各类别院校以及各大学园区及高校集中区域。创新符合青年创业需要的资助模式,以无偿资助、贷款担保、利息补贴、股权资助、债权资助等多种方式,扶持青年创业。引导社会各界创立扶持创业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多种群体、多种行业的创业活动。(责任部门:市科委、市教委、团市委、市财政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