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外地进入三亚房车露营旅游管理的通告
(三府[2012]7号)
为规范进入三亚房车露营旅游管理,倡导安全旅游和文明旅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
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车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沙滩、绿地上停放,已按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二、房车游客不得在公共绿地、沙滩、停车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生火做饭、烧烤聚餐、摆设桌椅、搭设帐篷、悬挂吊床以及其它影响破坏市容环境的行为。
三、携带宠物的房车游客,应遵守海南省关于宠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当加强对宠物的管理,采取措施防止宠物随地便溺;宠物在公共场所排放的粪便,饲养人应当立即清除。禁止携宠物进入机关、医院(宠物医院除外)、学校等单位的办公区、服务区、教学区和饭店、商场、候车(机)室、歌舞厅、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室内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