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判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制定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及《健身气功竞赛功法》(试行)教材中的难度动作扣分标准。
(二)每个项目集体赛的上场队形为两列横排错位成平行四边形排列。
(三)参加个人赛,每个项目3-4名队员同时上场参赛,比赛队形为“一”字形排列。
(四)集体比赛项目播放伴奏音乐,分别以四套功法原配没有口令提示词的CD或录音带为时长标准;个人比赛项目播放伴奏音乐为中国健身气功协会编制的《健身气功竞赛功法》CD音乐光盘为时长标准。
(五)功法比赛以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编制的教材为规范。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每项集体赛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每项个人赛项目男、女分别录取前3名。
(二)集体赛获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和证书;个人赛获前3名颁发证书。
(三)本次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的条件和方式另行通知。
八、裁判、仲裁和监督人员
(一)本次大会裁判员由浙江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选派,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本次大会设仲裁委员和监督委员会,人员由浙江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选派。
(三)为了培养提高基层裁判队伍水平,请各市体育局推荐一名裁判参与大会工作。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市体育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填写好的《第四届浙江省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大会报名表》(见附件2)以及所推荐的裁判员名单于2010年10月20日前传真至浙江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沈延红,联系电话(传真):0571-85061939,电子邮件:syh6677@163.com;衢州市柯城区教体局联系人:项洪飞、余黎莉,联系电话:13957012762,13326102591,电子邮件:yuliliqz@163.com,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参赛项目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和调整。无故退出的,将取消代表队参加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二)各代表队于10月25日到衢州市君嘉商务洒店报到(地点:衢州市三衢路397号,总机:0570-8883888;联系人:曹烨,联系电话:13957000249),领队会议于25日下午16:00召开。
(三)仲裁委员、监督委员会成员、裁判员于10月25日到衢州市友好饭店报到(地点:衢州市上街127号,总机:0570-3051888;联系人:项洪飞,手机:13957012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