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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的通报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的通报
(兰政发【2012】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控物价、稳增长、保民生和促稳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区域发展战略和市委“1355”总体发展思路及“再造兰州”战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年初与省、市政府签订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实现了“十二五”发展的良好开局。经考核,省、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现将2011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予以通报。

  一、省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情况2011年,省政府与我市签订了27项目标管理责任,其中有17项为2011年新增加考核指标。经考核,我市27项目标均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在全省考核综合排名位列第1名,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招商引资、旅游、教育、依法行政、节能、人口和计划生育、消防、药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等11个单项目标在全省考核位列前3名,受到省政府表彰奖励。对在全省考核排名前3名的目标责任牵头部门给予表彰并奖励5万元;对连续2年在全省考核排名第1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牵头部门给予奖励10万元;对完成任务的目标责任牵头部门给予奖励3万元。其中:市人口委10万元,市食药局10万元,市发改委8万元,市工信委8万元,市建设局6万元,市农委6万元,市商务局6万元,市教育局5万元,市统计局5万元,市经合局5万元,市旅游局5万元,市政府法制办5万元,市公安局消防支队5万元,市人社局3万元,市国土局3万元,市环保局3万元,市安监局3万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3万元,市质监局3万元。

  二、县区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情况2011年,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了34项目标管理责任,按照近郊四区和远郊县区分组进行了考核排名。

  (一)单项目标完成情况1.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安宁、七里河、城关、西固;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永登、皋兰、红古、榆中。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安宁区、永登县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2.农业增加值。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安宁、西固、城关、七里河;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榆中、皋兰、永登、红古。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安宁区、榆中县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3.工业增加值。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安宁、七里河、城关、西固;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皋兰、榆中、永登、红古。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安宁区、皋兰县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4.第三产业增加值。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城关、西固、安宁、七里河;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永登、皋兰、红古、榆中。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城关区、永登县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七里河、安宁、城关、西固;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皋兰、红古、永登、榆中。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七里河区、皋兰县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6.固定资产投资。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城关、西固、七里河、安宁;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榆中、永登、皋兰、红古。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城关区、榆中县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管理责任的西固、七里河、安宁、永登、皋兰、红古等6个县区各奖励3万元。7.财政收支。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城关、安宁、七里河、西固;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红古、榆中、皋兰、永登。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城关区、红古区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8.城镇化。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七里河、城关、安宁、西固;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红古、永登、皋兰、榆中。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七里河区、红古区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安宁、城关、西固、七里河;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红古、榆中、皋兰、永登。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安宁区、红古区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管理责任的城关、西固、七里河、榆中、皋兰、永登等6个县区各奖励3万元。10.农民人均纯收入。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城关、西固、安宁、七里河;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皋兰、永登、红古、榆中。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城关区、皋兰县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城关、西固、七里河、安宁;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红古、榆中、皋兰、永登。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城关区、红古区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12.招商引资。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红古、榆中、皋兰、永登。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城关区、红古区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管理责任的七里河、安宁、西固、榆中、皋兰、永登等6个县区各奖励3万元。13.旅游。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城关、西固、安宁、七里河;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皋兰、榆中、永登、红古。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城关区、皋兰县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管理责任的西固、安宁、七里河、榆中、永登、红古等6个县区各奖励3万元。14.价格调控。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红古、永登、皋兰、榆中。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城关区、红古区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15.教育发展。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七里河、西固、城关、安宁;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皋兰、永登、榆中、红古。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七里河区、皋兰县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管理责任的西固、城关、安宁、永登、榆中、红古等6个县区各奖励3万元。1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城关、西固、安宁、七里河;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红古、永登、榆中、皋兰。 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城关区、红古区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17.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安宁、西固、城关、七里河;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榆中、红古、皋兰、永登。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安宁区、榆中县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管理责任的西固、城关、七里河、红古、皋兰、永登等6个县区各奖励3万元。18.节能工作。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七里河、城关、安宁、西固;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榆中、皋兰、永登、红古。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七里河区、榆中县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管理责任的城关、安宁、西固、皋兰、永登、红古等6个县区各奖励3万元。19.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城关、西固、安宁、七里河;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红古、榆中、皋兰、永登。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城关区、红古区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管理责任的西固、安宁、七里河、榆中、皋兰、永登等6个县区各奖励3万元。20.国土资源工作。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西固、城关、安宁、七里河;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榆中、红古、永登、皋兰。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西固区、榆中县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管理责任的城关、安宁、七里河、红古、永登、皋兰等6个县区各奖励3万元。21.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红古、榆中、皋兰、永登。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城关区、红古区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管理责任的七里河、西固、安宁、榆中、皋兰、永登等6个县区各奖励3万元。22.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城关、西固、安宁、七里河;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榆中、红古、皋兰、永登。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城关区、榆中县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管理责任的西固、安宁、七里河、红古、皋兰、永登等6个县区各奖励3万元。23.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西固、城关、七里河、安宁;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榆中、皋兰、红古、永登。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西固区、榆中县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24.消防工作。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城关、西固、安宁、七里河;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红古、榆中、皋兰、永登。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城关区、红古区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管理责任的西固、安宁、七里河、榆中、皋兰、永登等6个县区各奖励3万元。25.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城关、西固、安宁、七里河;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红古、永登、榆中、皋兰。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城关区、红古区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管理责任的西固、安宁、七里河、永登、榆中、皋兰等6个县区各奖励3万元。26.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城关、安宁、西固、七里河;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永登、榆中、皋兰、红古。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城关区、永登县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管理责任的安宁、西固、七里河、榆中、皋兰、红古等6个县区各奖励3万元。27.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城关、西固、安宁、七里河;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红古、榆中、皋兰、永登。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城关区、红古区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管理责任的西固、安宁、七里河、榆中、皋兰、永登等6个县区各奖励3万元。28.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城关、安宁、西固、七里河;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红古、榆中、皋兰、永登。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城关区、红古区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29.社会管理工作。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安宁、西固、城关、七里河;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红古、榆中、永登、皋兰。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安宁区、红古区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30.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城关、西固、安宁、七里河;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永登、榆中、红古、皋兰。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城关区、永登县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31.重大项目协调服务工作。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七里河、西固、城关、安宁;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榆中、永登、皋兰、红古。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七里河区、榆中县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32.落实政府实事工作。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红古、永登、皋兰、榆中。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城关区、红古区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33.园区建设发展工作。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城关、西固、安宁、七里河;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永登、红古、榆中、皋兰。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城关区、永登县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34.“642”土地工程工作。考核排名近郊四区依次为安宁、城关、七里河、西固;远郊三县一区依次为红古、永登、榆中、皋兰。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安宁区、红古区予以表彰,分别奖励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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