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从基本省情出发,把着力解决当前的突出矛盾和应对人口老龄化长期挑战紧密联系,综合施策。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法规制度建设,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发展老龄服务业。加强政策指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
---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着力巩固家庭养老基础,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构建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创建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模式。
---统筹协调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充分发挥各地优势和群众的创造性,积极探索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
---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广泛开展孝亲敬老道德教育,加强老龄法制工作,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动力和保证。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专栏3:“十二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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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加快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
·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
·大力发展老龄产业
·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
·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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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在农牧区,进一步加强完善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建立更加适应我省经济发展的新农保制度,农牧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继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对贫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的老人,继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探索农村牧区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的新途径。到2015年,全省敬老模范村应达到行政村总数的60%以上。进一步推进家庭养老“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工作,落实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落实兑现率应达到95%以上。
在城镇,继续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养老金发放标准。大力推进和发展企业年金制度。到“十二五”末,城镇企业职工参保人数达到85万,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0%以上。继续推进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巩固贫困老人应保尽保的成果。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确保制度全覆盖。同时,大力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副栏1:社会养老保险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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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
·对符合条件计划生育家庭的老人,继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
·敬老模范村达到行政总数的60%以上
·“赡养协议书”落实兑现率达到95%以上
·城镇企业职工参保人数达到85万人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0%以上
·制定和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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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