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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青海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党和国家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纳入了“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的重大战略部署,老龄事业发展环境更加优越。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财政投入持续增加,公共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特别是加大了对包括青海在内的西部地区投入力度,为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出了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走在西部前列的发展目标,并施行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发展老龄事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面临挑战
  ---青海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地方政府对老龄事业的投入有限,社会化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突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难度较大。
  ---由于经济成分、生活方式、社会组织的多样化,尤其是老年人所占的比重逐年增加,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进一步加速,为老服务的需求将更加趋向个性化和多样化。
  ---老龄工作体制尚不健全,老龄工作基础依然滞后,老年社会管理工作相对薄弱。

第二章 “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思路



专栏2:“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思路

·指导思想

·总体目标

·基本原则

第四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老龄战略规划体系、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老年健康支持体系、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和老年群众工作体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大局,努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与代际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老龄工作目标,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积极贡献。

第五节 总体目标


  ---建立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体系基本框架,进一步完善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法规政策。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初步实现全省老年人人人享有基础养老金。
  ---键全城乡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层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档案。
  ---城市街道和社区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80%以上乡镇和50%以上农村社区建立老龄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全省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30张。
  ---全面推行城乡建设涉老工程技术标准规范、无障碍设施改造和新建小区老龄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标准。
  ---增加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健身活动设施,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数量增加20所。
  ---城镇社区老年协会覆盖面达到80%以上,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5%以上。
  ---健全老年社会管理工作体系,90%以上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对象。

第六节 基本原则


  ---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紧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确立老龄事业在改革发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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