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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委关于开展重庆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三、评选表彰程序
  (一)学校申报。符合条件的高校可申报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评审。我委将根据需要成立评审小组,对学校申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审。
  (三)公示。对评审出的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的评选表彰名单。
  (四)表彰。评为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由我委下发表彰通报,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表彰。
  四、相关要求
  (一)评选表彰市级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高校应把评选表彰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二)各高校应严格按照我委规定的标准推荐申报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
  (三)各高校应按规定认真填写申报审批表。申报审批表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打印上报。学校党委或行政应在申报审批表中的相应栏目内填写明确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应对评选申报工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必须撰写500字以内的主要工作成绩及获奖情况,直接打印在申报审批表中,申报审批表不另加附页,一式2份。同时,先进集体和个人还需分别报送1500字和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一式2份。
  (五)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星期一),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姗姗 60393051
  e-mail:55846909@qq.com

  附件:
  1.重庆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指标分配表
  2.重庆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审批表
  3.重庆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2012年3月1日

  附件1:
  重庆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指标分配表

序号

学校名称

指标

 

 

 

 

 

 

 

 

 

 

 

 

 

 

 

 

 

 

 

 

 

 

 

 

 

 

 

 

序号

学校名称

指标

1

重庆大学

1

25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

2

西南大学

2

26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1

3

西南政法大学

2

27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1

4

重庆医科大学

2

28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

5

重庆师范大学

2

29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

6

重庆邮电大学

2

30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

7

重庆交通大学

1

31

重庆警官职业学院

2

8

重庆工商大学

2

32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1

9

四川外语学院

2

33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1

10

四川美术学院

2

34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1

11

重庆理工大学

2

35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1

12

重庆三峡学院

2

36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1

13

重庆文理学院

2

37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1

14

长江师范学院

2

38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1

15

重庆科技学院

2

39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1

16

重庆教育学院

1

40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1

17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

2

41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1

18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1

42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1

19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1

43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1

20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1

44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1

21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1

45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1

22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1

46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1

23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

47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1

24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

 

总数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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