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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假期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假期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渝教办师函〔2012〕4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的职业素养和业务素质,充分利用好假期教师进修提高这一时机,推进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就2012年假期教师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教师培训安排。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渝教师〔2011〕9号精神,系统设计本地区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好寒暑假时间,利用好重庆教师研修网等平台资源,重点做好区县级骨干教师培训、高中课改培训、新任初中、小学教师岗前培训、高效课堂业务培训、农村教师培训、校园长培训以及国家级、市级培训学员的选送工作,要确保教师在假期中学有所获。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要合理安排和精心组织假期教师培训工作,结合“好教师在我身边”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并把师德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确保取得实效。
  二、组织教师开展家访活动。各区县(自治县)要制定教师家访制度,促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水平,不断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改进工作作风,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推进教育科学发展。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采取登门走访、家校恳谈会、家长报告会、电话、网络或书信等形式,了解学生家庭状况、成长环境、在家表现、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等,向家长反馈学生学习及在校表现情况,指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科学教育孩子,讲解学生安全教育知识,征求家长意见和建议等。特别要针对贫困生、单亲生、农民工子女、留守子女等特殊家庭学生,以及学习困难、有不良行为习惯的学生,采取帮扶、心理辅导、学习辅导等措施,帮助他们克服困难,鼓励他们积极上进、健康成长。
  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好教育教学巡视工作,进一步规范假期办学行为,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和假期补课,严禁教师组织开展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中小学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要将是否参与有偿家教纳入对师德考评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可通过组织文体活动等方式,丰富广大教职工的假期生活,增强教师身体素质,促进教师身心健康,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风尚,杜绝赌博和封建迷信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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