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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组织各类学校学生参与“给祖国母亲拜大年”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组织各类学校学生参与“给祖国母亲拜大年”活动的通知
(渝教宣函〔2010〕2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单位: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传统节日活动中,在春节期间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中央文明办联合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决定,于春节期间在网上开展给祖国母亲拜大年活动,以激发广大学生爱国报国情,增强民族凝聚力。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参与“给祖国母亲拜大年”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0〕4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要及时组织学生登陆中国文明网、央视网进入“给祖国母亲拜大年”活动专版向祖国母亲拜大年,要积极倡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向祖国表达感恩之情,形成全系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感恩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因地制宜地做好宣传组织。要将此项活动纳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部署安排,体现出重庆教育系统特色。
  三、请各单位将活动组织情况、学生参与情况及活动效果请及时报送我委。联系人:吴岚,电话:63618154。邮箱:5027435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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