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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统一组织2012年重庆市高水平运动员和市属高校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测试认定的通知

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统一组织2012年重庆市高水平运动员和市属高校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测试认定的通知
(渝教招考〔2012〕1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等学校:
  经研究,2012年我市将继续试行对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在艺术、体育、创新实践等方面具有特长的考生(以下简称特长生),经选拔确认符合相关条件者可以适当降低分数要求,录取到市属高校的政策。具体招生院校及项目将另行专文。现将我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市属高校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测试认定(以下简称“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认定对象
  凡2012年拟报考市内外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院校或申请市属高校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个别特殊项目由招生学校组织)的资格认定。测试合格并经公示后,获得高水平运动员或市属高校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
  二、测试认定项目
  (一)统一测试项目。
  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套路)、跆拳道、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共10个项目。
  (二)统一认定项目。
  田径、游泳2个项目。如对个别考生资格有疑问的,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可视其情况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测试通过后予以认定。
  (三)招生学校组织测试项目。
  棋类、定向越野等其它特殊项目。
  三、测试认定程序
  (一)注册。
  参加上述测试项目的运动员,必须登录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http://twyg.cqedu.cn),完善中学生运动员注册手续。
  (二)申请。
  申请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年龄须不超过22周岁,申请报考市属高校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须经所在学校初审,并按规定填写《重庆市高水平运动员登记表》(附件1)一式一份,并将比赛成绩单(获奖证书)、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附在《重庆市高水平运动员登记表》后交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三)材料报送。
  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学校上报高水平运动员、市属高校体育特长生的材料收集汇总,并于3月5日- 6日将《重庆市高水平运动员登记表》、《重庆市高水平运动员名册》(附件2)交市教委招生考试管理处,逾期不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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