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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群众的实际出发,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等热点难点问题,把服务与宣传结合起来,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把做好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
  3.坚持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坚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全市卫生系统服务社会各个方面的职能优势、服务优势、技术优势和设施优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政府主导、卫生系统各部门合作与社会化推进的良性互动机制。
  4.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根据全市卫生系统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服务不同对象的特点,提出普法工作重点,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5.学用结合,普治结合。着力提高卫生系统全体人员法制素质,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其合法权益,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重点加强宪法、国家基本法及卫生法律法规及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实际,突出普法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紧密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和行业特点,认真推进制度建设,探索建立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将普法宣传与培训教育相结合,通过各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并加强检查指导,力争卫生普法广度和深度上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基本法律体系。在卫生系统大力学习宣传宪法知识,大力宣传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宪法理念,不断提高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的宪法意识和宪法观念,进一步增强卫生系统全体人员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制度、加强宪法行政法、培育法律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卫生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广泛开展“讲法律、讲程序、讲责任”的法制教育,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宪法、遵纪守法、学法用法、依法执业、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围,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使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深深植根于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之中,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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