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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三、认真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为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市卫生局制定了《重庆市卫生局201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见附件1),对救治准备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区县卫生局和相关医院要按照预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落实值班人员、车辆、药品器械,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处置燃放期间发生的人员伤亡事件。

  四、切实做好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市政府要求市卫生局在2012年1月22日(除夕)20时至1月23日凌晨1时期间每小时上报一次,1月23日至1月28日每天18时前上报一次因燃放烟花爆竹伤亡人员救治情况,1月29日-2月7日期间上报有伤亡人员情况,2月8日上报工作总结。请各区县卫生局落实专人收集本区县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含市级医院、部队医院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救治因燃放烟花爆竹伤员的诊治情况,汇总填报《2010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身伤害事故救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于1月22日19:30、20:30、21:30、22:30、23:30和1月23日0:30之前,2月14日至2月28日每天17:30之前以电子档形式报送至市卫生局值班室,邮箱地址:xz67794884@163.com; 2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市卫生局医政处邮箱(67706026@163.com)。各市级医院、部队医院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按要求向所在地区县卫生局报送信息和工作总结。

  联系人:市卫生局值班室,电话67706707。

  附件:1.重庆市卫生局201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2.2012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身伤害事故救治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重庆市卫生局201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
爆竹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根据《重庆市201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医疗救治工作,确保医疗安全,明确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市卫生局烟花爆竹燃放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 长:屈 谦  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傅仲学  市卫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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