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1年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活动的通知
(渝卫规财〔2011〕104号)
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
今年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活动的第4年,根据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推广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通知》(渝经信发〔2011〕57号)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活动的通知》(渝机管发〔2011〕66号)要求,现决定在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活动。2011年9月19日,市卫生局尹祖海副局长主持召开了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后勤管理及节能工作会,对2011年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进行部署。根据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一、推广任务数
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在重庆市的推广数量为402万只,其中全市公共机构任务数为48.5万只(高频T5双端直管荧光灯40万只)。
分配给我局的推广数量为5-6万只(包括T5双端荧光灯和紧凑型节能灯)。
二、分配方案
既有建筑要求全部更换为政府推广的高效照明产品,新建建筑全部采用政府推广的高效照明产品。2009年-2010年,我局已在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中连续推广了2年,大部分既有建筑照明产品已进行了更换,本次推广主要针对新建建筑,包括十大公共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在内的全部市级重大建设项目。目前在建或即将实施的项目主要有附一院科教楼、金山医院二期工程、青杠老年养护中心,重医儿童医院住院楼、儿童医疗中心门诊综合楼,重医附属永川医院住院医技楼,市中医院迁建二期工程、道门口院部门诊楼,市急救医疗中心改扩建工程,市职防院中毒救治综合大楼,市十三院住院综合楼,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市公卫中心小龙坎门诊综合楼,市精卫中心重性精神病综合楼、重庆医高专大学城校区等。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
三、补贴标准及采购方式
大宗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的30%给予补贴(大宗用户是指工矿企业、国家机关、医院、学习、宾馆、商厦等采用照明产品集中的场所)。城民居民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居民用户是指以社区或行政村为购买的用户)。推广企业和产品价格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