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年来,我局以“健康重庆”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实施了包括十大卫生项目在内的市级重大建设项目20余项,极大地改善了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基础设施条件。2011年,市级重大建设项目中又完工4项,在建8项,新开工3项,前期阶段5项,完工面积24.2万平方米,在建面积64.9万平方米,新增床位(牙椅)1980张,全年累计完成投资约6.5亿元。2012年,我局还将继续推进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加快十大卫生项目建设进度和加大市级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整合力度。
虽然市级单位重大项目建设成效显著,但部分项目仍存在程序不规范、不按规定实施招投标、规模和投资控制不严及部分项目进度缓慢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作,推进项目建设,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程序,按规定实施招投标。基本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事前报我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并按照《重庆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实施公开招标、严格实行项目工程合同制和监理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科学预算,加强建设投资控制。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加强基本建设的概算控制和投资管理工作。要重视建设投资风险控制工作,建立和完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制度,加强投资负债管理。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内容、规模和投资概算组织实施,严格控制设计随意变更,尽可能减少对工程造价和施工工期的影响。
三、明确责任,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明确项目质量目标,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全面加强项目质量管理。按照卫生部和我市有关要求,加强卫生工程抗震设防。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申报优质结构工程奖等各类工程质量奖项。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统筹做好项目各参加单位组织协调工作,强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管理机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措施,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全市卫生系统重大建设项目多,任务重,投资大,工期长,各项目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措施,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发挥效益,以加快“健康重庆”的建设。各项目单位要建立建设项目进度月报和信息报送制度,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