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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的意见


  (二)建立护林员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各县(区)要严格按照500-1000亩生态公益林配备1名护林员的标准,配齐配强护林员队伍,并积极推广应用护林员信息动态管理技术,力争“十二五”期间在全市普及。同时,依托信息动态管理技术建立流动林火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提高林火监控能力。

  三、强化队伍装备建设,提高扑救能力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要进一步理顺县级森林公安管理体制,健全县级森林公安机构,充实加强人员力量,明确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提高管理和执法水平。要按照每个森林防火重点县(区)50人以上、国有林场50人以上、重点乡(镇、办)和森林旅游景区20人以上的标准,建立在防火期内能集中食宿、全天值班备勤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并配备充足的扑火机具。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要定员、定岗、定报酬,努力提高队员工作待遇,使其成为冬春防火、夏秋防虫、平时护林的林业建设专业性队伍。在抓好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建设。依托武警滨州支队组建市级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担任灭火机动队,参与扑救森林火灾。要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队伍的作用,积极争取驻滨部队的大力支持。

  (二)提高装备配置水平。各级政府要提高森林消防专业队灭火机具配备水平,丰富灭火手段,提高扑救能力。要增加先进灭火机具、防护装备数量,有计划地新配备一批组合水泵、高压水枪、脉冲式水炮等新装备,逐步增加森林消防水车、运兵车等大型消防设备。

  (三)加强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防火重点县两年内至少要建1座防火物资储备库,并按照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总数作为物资储备基数,配齐备足物资储备;市级物资库要按照全市专业队和预备队及机动分队的总数作为基数,配齐备足物资储备。每年要对防火物资储备库的物资及时进行补充,定期维修保养。同时,各县(区)要建立应急食品和灭火机具、防火物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应急状况下随时调用。

  四、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保障能力

  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各县(区)要相应提高经费投入力度,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建立森林防火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社会化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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