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充完善市、县、乡三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加强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建设8-10个现代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推广基地。健全完善以各级农业机械化学校为骨干,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和高等、中等农业院校为依托,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体系,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将农机培训作为阳光工程等农民培训项目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加强对新购机、无证等人员的技能、操作培训,严格考核,严格发放证书。加强农机从业人员技能开发,积极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农机从业人员技术水平。整合培训资源,以农机技术、农艺种植和经营管理为重点,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发挥其在发展粮食生产、建设现代农业中的带头作用。建立和完善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体系,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农业机械产品供求、作业市场需求、新产品和新技术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等信息。
(四)依法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平安农机建设水平。严格实行农机产品推广目录管理制度,对重点推广的农机产品依法进行质量跟踪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积极开展农民满意农机产品调查评选活动。加强农机作业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农机作业质量标准体系。规范农机维修服务,实行农机维修行业准入制度,严格农机修理者从业资格和维修网点开业技术条件。加强农机市场监管,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网络,严格农机产品“三包”规定,加大对私自改装农业机械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农机安全监理队伍水平。积极创建国家级农机安全监理装备示范县和农机具测试中心。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形成农机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农机监理执法训练基地,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电动卷帘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努力提高农业机械挂牌率、年检率和驾驶员持证率,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五)以农机骨干企业为龙头,打造全省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加快推进农机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发展新格局。加大对农机装备制造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培育和发展高唐时风、临清润源、茌平德龙等一批骨干农机装备制造企业。建立健全农机行业准入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企业战略重组,鼓励农机企业集团化发展,形成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相配套的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在高唐、临清、茌平、经济开发区、冠县等地,分别建立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免耕播种机、深松机、农用工程机械、植保机械及经济作物、农产品加工机械等生产基地,做大做强骨干企业,创造知名品牌,打造农机装备制造业强市。“十二五”期间,培育发展产值过十亿元以上企业2家,过亿元以上企业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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