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
(聊政办发〔2011〕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聊城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聊城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口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45号)和《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人口发展总体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的共同努力,我市人口发展保持了健康发展的态势,“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的主任要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一)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十一五”期间,全市年均出生人口6.5万人,年均人口出生率为11.2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7‰,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7左右,顺利完成了省下达的年度人口出生控制计划。
(二)人口素质稳步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0‰以内,婴儿死亡率由2006年的9.77‰降至2010年的5.19‰,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内。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十一五”期间,居民收入持续增长,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889元,年均增长14.7%,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377元,年均增长13%。城乡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医保、新农合参保率分别达到95%和99.7%。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惠及群众1.8万人。
二、“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十二五”时期,聊城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人口压力持续加大,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人均发展指数低、人力资源素质不适应、人均占有水平低仍是制约科学发展的重要因素,人口问题对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影响将更加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