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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

  (五)加油站、加气站、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砖窑厂等非煤矿山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六)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种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七)各种非法行医场所、无证无照诊所。

  (八)未经许可审批,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九)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税务登记及申报纳税的税收违法行为。

  (十)其他违法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查处取缔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原则。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取缔,绝不姑息;对涉及刑事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对社会弱势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无严重社会危害的无照经营行为,要加强教育,积极引导其办证办照;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为经营者创造合法的经营条件,加强市场建设和准入引导及服务,推动市场主体稳定发展。

  (二)加强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领导,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与社区文明建设、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政府领导,属地监管,分工负责,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扎实有效地落实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三)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总召集人,市工商、行政执法、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财政、文化、卫生、商务、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农业、质监、环保、新闻出版、食品药品监管、安监、广电、旅游、烟草专卖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部署、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查落实和信息宣传。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查处当地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四)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信息共享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涉及后置审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时,应当告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到后置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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