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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聊政办发〔20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聊城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聊城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全面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推进“十二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对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山东省“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全市火灾形势保持平稳,城乡消防事业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得到改善,消防队伍建设快速发展,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成效显著,部队灭火救援实战能力明显提升,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我市消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全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基础设施和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单位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管理责任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彻底。三是全市消防装备建设总体水平还不能满足现代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的需要,消防部队装备和后勤保障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扎实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努力实现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全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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