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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聊城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二)关注弱势群体,实现教育机会均等

  1.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根据需要建设农村寄宿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健全义务教育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2.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服务等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到2015年,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均达到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3.健全辍学防控机制。落实各级各部门的控辍责任。加强对用工市场和企业用工的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提前进入就业市场。

  (三)加强教师管理,实现师资力量均衡

  1.加强教师编制管理。实现市县乡中小学教职工执行同一编制标准,对农村偏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

  2.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实施教师配备标准化建设工程,2012年年底以前,各县(市、区)配齐英语、音体美等学科教师。建立正常的教师补充机制,确保每年补充教师人数不低于自然减员人数。加强县域内教师的调配与交流,城区学校教师按照每两年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15%、骨干教师按照每两年不低于骨干教师总数15%的比例与农村学校教师交流。

  3.健全教师培训体系。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2012年前,依托聊城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市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各县市区要积极整合相关资源,建设一处高标准的县级教师培训基地。加强教师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到2013年,在全市形成以高等院校为依托,以市级培训基地为龙头,以县级培训基地为主体,以学校培训为基点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严格落实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制度,建立教师培训质量评价制度。

  4.提高教师待遇水平。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教师工资。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政策和国家、省关于农村教师待遇的各项政策。从2011年起,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教师健康体检制度,每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

  (四)深化教育改革,实现教育质量均衡发展

  1.加强德育教育。加强德育课程和德育教师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读书、演讲、社会实践等丰富多彩的德育系列教育活动,增强德育教育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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