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依法培训原则。依据《
公务员法》和《
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加强公务员培训制度建设,严格培训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考核评估,依法保证完成培训任务。
二、工作目标和培训内容
(一)工作目标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务员职业成长需要,建立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组织调训为主、自主选学为辅,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科学、规范、有序的培训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培训理念更加开放、培训模式更具活力、培训内容更有实效的公务员培训体系。
1.初任培训参训率达到100%。实行新录用公务员统一初任培训大纲和宣誓制度,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培训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记入公务员个人档案,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任职定级。
2.任职培训参训率达到90%以上。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原则上要在任职前接受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确因特殊情况,须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规定培训,仍未完成的要延长试用期。
3.专门业务培训根据公务员承担的职责任务进行。专门业务培训以部门、单位为主组织,培训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培训要突出前瞻性、实用性,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
4.在职培训围绕重点内容进行。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重点围绕我市转方式调结构和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等课题开展。在职培训可采取网络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每人每年累计培训不少于12天。5年内争取把全市公务员培训一遍,使公务员道德素养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能力素质明显提高,更好地服务于学习型政府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人民群众需要。
(二)培训内容
1.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基本理论和科学素质培训,培育和强化公务员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廉洁勤政意识。加强理想信念和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弘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优良传统和作风,提高公务员的思想政治修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2.依法行政和廉政教育。以“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强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结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切实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增强公务员廉洁勤政的意识和抵御腐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