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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聊城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聊城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聊政办发〔20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体系,加强对我市重点项目的组织协调,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建立聊城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市重点项目年度安排、投资计划等情况;

  (二)研究制定对市重点建设项目、市招商引资项目的优惠政策;

  (三)调度通报市重点建设项目、市招商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四)研究解决市重点建设项目在项目落地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研究落实招商引资项目在审批(核准、备案)、土地、环保、规划、建设、电力、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六)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加强项目监督与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和召集人。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市发改委主任和市经济合作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市发改委。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大、紧急事项时,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项目责任单位提请后,可临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主持,秘书处负责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相关部门补充说明。

  (三)提报研究的事项,要形成决议。

  (四)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总召集人签发后,印发给各成员单位和项目责任单位、实施单位落实。

  (五)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目标责任分解的形式推进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内容,联席会议秘书处负责对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及时将结果报总召集人、召集人。

  (六)建立议定事项办理情况反馈与信息交流机制。各成员单位和项目责任单位、实施单位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对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呈报总召集人、召集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并在下次会议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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