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有机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推进措施
  (一)规划有机产业。围绕京沪铁路线以西、京沪铁路线以东、宁津乐陵庆云等3大蔬菜板块,重点发展“德州西瓜”、“陵县西葫”、“英潮辣椒”、“杲牌黄瓜”、“庆云香菜”、“鑫秋德玉梨”、“东崔韭菜”、“腾龙芹菜”、“拴马棚韭菜”等蔬菜品牌产业;围绕齐河康瑞和武城丰裕发展食用菌产业;围绕平原大蔡牧业和庆云中澳禽业,重点发展畜牧有机产业;围绕引黄灌渠、水库、徒骇河、马颊河等水源地,重点发展黄河鲤鱼、草鱼、南美白对虾、罗非鱼等水产有机养殖产业;围绕乐陵、庆云小枣发展有机林果产业;围绕我市优势作物和特色作物,大力发展有机大米、面粉、花生、杂粮等特色粮油产业。
  (二)支持建设基地。一是支持企业建基地。鼓励农业企业自建基地,或非农企业以工商资本投资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强强联合建设基地,以多种形式为农民提供种子(苗)、有机肥(饲)料、生物农药和技术服务,统一订单、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收购。二是支持专业村、专业合作组织建基地。每个乡镇都选择1至2个特色产业,每专业村、特色村都要确定1至2个优势农产品,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路子,鼓励农民采用土地承包、租赁、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三是支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机关团体等通过签订采购协议、直接投资等形式,通过投资、参股、补贴等方式,建设基地。实现产销对接、农超对接。四是注重发挥大户能人的示范作用,鼓励种植大户、科技能人带头建设基地,形成一人带一村、一村带一片的能人效应。
  (三)加强技术指导。各职能部门要完善技术推广体系,培训技术骨干,建立技术网站,搞好技术服务,确保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标准编制本行业的有机农产品生产标准及操作规程。选择国家认可的、有资质、信誉好的认证机构,积极鼓励企业、合作组织和个人申请基地或产品认证。
  (四)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市、区)对有机农产品(包括林果、畜产品、水产品、蔬菜)生产、加工、销售和认证进行调查登记,建立生产档案。对管理规范、质量达标、认证有效的基地、产品,确保质量、提高效益;对基本达标的,跟踪监控,限期整改;对不达标的或超过时效期的,要摘牌管理;对假冒伪劣及贴牌产品,要严肃查处,追溯源头,严禁入市。加强对生产基地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技术规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每月要组织例行检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每季度组织一次基地环境和产品检验,对各大市场、超市的认证农产品,每月进行一次抽检,特别是对有机农产品的进货渠道进行追溯验证。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