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星火培训基地、科技特派员创业链(权重:10分)。国家级每项得原始分30分,省级每项得原始分15分,市级每项得原始分5分。
26.种业发展(权重:50分)。
(1)农业良种工程(权重:20分)。每项得原始分20分。
(2)科技型种业企业(权重:10分)。获国家级科技型种业企业的,每1家得原始分50分,省级每家得原始分30分,市级每家得原始分10分。
(3)种业产业示范县市(权重:20分)。获省级示范县市称号的,每个得原始分30分,市级每个得原始分10分。
27.富民强县专项行动(权重:20分)。国家级每项得原始分50分,省级每项得原始分30分。
(七)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权重:100分)
28.税收减免落实(权重:20分)。本项不设原始分,按照本年度实际落实的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免税额、技术贸易免税额和高新技术企业免税额计算。额度最高的县(市、区),实际分得20分,其他县(市、区)按比例计算实际分。
29.财政投入(权重:50分)。
(1)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权重:20分)。本项不设原始分,按照本年度实际支出计算。额度最高的县(市、区),实际分得20分,其他县(市、区)按比例计算实际分。
(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权重:30分)。本项不设原始分,按照本年度实际占比计算。占比最高的县(市、区),实际分得30分,其他县(市、区)按比例计算实际分。
达不到目标的,每低0.1个百分点,实际分减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30.制定奖励政策(权重:10分)。本年度新制定奖励政策的,实际分得10分;本年度虽未制定但往年奖励政策仍然执行的,实际分得5分,没有制定奖励政策的不得分。以县(市、区)委、政府(办公室)文件为准。
31.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权重:20分)。国家级每个得原始分50分,省级每个得原始分30分,市级每个得原始分10分。
(八)实施科技人才工程(权重:30分)
32.企业专职技术研发人员(权重:10分)。
(1)企业专职技术研发人员总数(权重:5分)。研发人员总数最多的县(市、区),实际分得5分,其他县(市、区)按比例计算实际分。
(2)企业专职技术研发人员总数占在职职工总数比例(权重:5分)。比例数值最高的县(市、区),实际分得5分,其他县(市、区)按比例计算实际分。
以上均按照本年度实际数计算。
33.引进高层次人才(权重:10分)。每引进1名院士,原始分得50分,引进1名国家万人计划人才,原始分得40分;引进1名泰山学者,原始分得40分;引进1名省千人计划人才,原始分得30分;引进1名博士学位专业技术人才,原始分得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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