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奖励(权重:60分)。该项指标的分项不再分设权重,将以下所有各项指标原始分汇总后,再统一按照权重、比例计算实际得分。
(1)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每项得原始分100分,二等奖得原始分80分;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每项得原始分90分,二等奖每项得原始分70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每项得原始分80分、二等奖每项得原始分60分;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项得原始分80分。(2)省级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每项得原始分80分,二等奖每项得原始分60分,三等奖每项得原始分40分;省级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每项得原始分70分,二等奖每项得原始分50分,三等奖每项得原始分30分;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每项得原始分60分,二等奖每项得原始分40分,三等奖每项得原始分20分;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项得原始分40分。(3)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每项得原始分20分,二等奖每项得原始分15分,三等奖每项得原始分10分。省软科学奖、技术市场金桥奖,以及省以上行业协会评选的与科技创新相关的奖励参照市科学技术奖同分值计算。(4)中国专利金奖每项得原始分90分,优秀奖每项得原始分70分;中国外观设计金奖每项得原始分80分,优秀奖每项得原始分60分;省级专利奖一等奖每项得原始分45分,二等奖每项得原始分35分,三等奖每项得原始分25分;市级专利奖一等奖每项得原始分20分,二等奖每项得原始分15分,三等奖每项得原始分10分。
8.科技成果鉴定数(权重:10分)。按照实际鉴定数额,每项得原始分5分。
(三)促进产学研结合(权重:150分)。
9.建立产学研合作推进机构(权重:30分)。以县(市、区)政府批准文件为准。该项不设原始分,建立产学研合作推进机构的,实际得分为30分,没有建立的不得分。
10.引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权重:30分)。以县(市、区)政府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准。每引进1所,得原始分20分。
完不成任务的,按照实际得分,每少1家扣30分/任务指标数,扣完为止。
11.企业建立技术依托(权重:40分):规模以上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依托关系,以签订的技术(项目、平台)合作合同(协议)并取得合作成果为准,每项得原始分20分。
12.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示范联盟(权重:50分)。国家级联盟每个得原始分50分,省级联盟每个得原始分30分,市级联盟每个得原始分10分。
(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权重:100分)。
13.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权重:30分)。国家级每个得原始分50分,省级每个得原始分30分,市级每个得原始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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