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得分数为原始分的,需折算成实际分,计入考核成绩。
个别指标不设原始分,指标得分为实际分的,直接计入考核成绩。
(二)折算方法。
1.无定额任务的单项指标。原始分最高的县(市、区),该项实际分为指标权重分。其他县(市、区)实际分=本县(市、区)原始分/最高县(市、区)原始分×权重分。
个别考核项不设原始分,采用某项具体指标的数值作为考核指标。该指标数值最高的县(市、区),实际分为权重分值。其他县(市、区)实际分=本县(市、区)指标数值/最高县(市、区)指标数值×权重分。
2.有定额任务的单项指标。先按照无定额任务的方法计算出实际分,完不成任务的在实际分的基础上按照考核说明扣分。任务分配表附后。
二、考核内容
(一)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权重:150分)。
1.企业技术创新平台(权重:50分)。
(1)企业内设科研机构(权重:10分)。截止本年度,按照已有的实际个数计算,每个得原始分5分。
(2)建设创新平台(权重:40分)。考核新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创新型企业(含试点企业)等指标。国家级创新平台,每个得原始分50分;省级创新平台,每个得原始分30分;市级创新平台,每个得原始分10分。
完不成任务的,在实际得分基础上,每少1家扣40分/任务指标数,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2.公共创新平台(权重:50分)。
(1)独立科研院所(研发机构)(权重:20分)。截止本年度,按照已有实际数计算,每个得原始分10分。(2)公共研发平台(权重:30分)。截止本年度,由政府出资或企业投资,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公共研发中心(实验室),每个得原始分20分。
3.成果转化平台(权重:50分)。成果转化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每个得原始分50分,省级每个得原始分30分,市级每个得原始分10分。
(二)开展系列科技活动(权重:150分)。
4.规模以上企业R&D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权重:20分)。按照本年度实际占比计算,直接计算实际分。占比最高的,实际分得20分;其余按比例计算。
5.争取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权重:30分)。国家级每项得原始分50分,省级每项得原始分30分,市级每项得原始分10分。
6.争取市级以上科技类无偿资金(权重:30分)。本项不设原始分,按照当年度实际到位数计算。占比最高的,实际分得30分;其余按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