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德政发〔20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抓住市经济开发区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机遇,进一步加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济开发区”)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功能定位和任务目标
1.总体定位。以构建“10+3”现代产业体系为主线,以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为主阵地,持续推进基础大建设、设施大配套、产业大提升、环境大优化,把经济开发区打造成全市产业的集聚区、对外开放的先行区、生态建设的示范区、现代化的新城区和跨越发展的增长极。
2.产业功能定位。根据“10+3”现代产业规划布局和经济开发区现有优势产业实际,经济开发区核心区产业集群规划定位为装备制造、交通装备、新能源、生物技术、新材料、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精细化工、现代服务业九大主导产业,以此为特色招大引强、吸引优质要素,加快形成区域核心竞争力。
3.任务目标。“十二五”期间,确保“两高、两番”,即力求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长速度20%,高于全省国家级开发区平均增长水平;力争工业增加值、地方财政收入、税收、利用外资、进出口总额、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等主要指标翻两番。当好推进“生态美市”战略的排头兵,力争三年内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高铁新区力争实现“一年拉框架、三年大配套、五年再造一个开发区”的目标。
二、实行统一规划管理
4.加快推进“三规合一”。加速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规”有机融合,最大限度地加大项目用地供给。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确保土地利用规划上半年批复。经济开发区要根据新的规划,立即着手做好拆迁安置、土地征用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土地利用规划一经批准,即能实现项目落地。产业办、规划局、经济开发区要结合新的规划,适当调整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园区范围,做到建设用地规模与用地布局有序衔接,确保产业发展目标与支撑资源要素对应。在新的土地利用规划批复之前,招商项目可本着“尽量集中、适度交叉”的原则,在可操作的规划区内灵活安置。
5.加强土地利用指导。高铁新区要按照“北部工业用地、中部商贸居住用地、南部生态建设用地”的总体框架,进一步明确产业、商住、配套服务、公用设施等功能分区,更好地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建成区要搞好新一轮规划修编,明确土地利用性质,抓好土地挖潜,最大限度地为项目建设腾空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