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程。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与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建立完善无障碍建设责任制和奖励机制。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市、区)创建工作。普及无障碍知识,加强宣传推广。
3.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推进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和产品研发。政府信息公开要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市广播电视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县(市、区)广播电视台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
(十)法制建设和维权。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政策体系,加强普法宣传,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
1.修改完善
泰安市残疾人优惠扶持实施办法、残疾人就业规定。指导各县(市、区)制定配套的扶持政策。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在残疾人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将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泰安市“六五”普法规划重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提高残疾人对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3.建立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提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有关部门、社会力量等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为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提供经费补助。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等活动,把残疾人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依法解决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问题。继续推动将残疾人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按规定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开展创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活动。
4.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残疾人信访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加大严重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完善残疾人驾驶汽车、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公共停车场免费停车等相关优惠措施。
(十一)残疾人组织和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以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设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密切与残疾人的联系。
1.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完善各级残联机构设置,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各级残联要掌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积极向政府反映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协助政府做好有关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行业管理工作。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
2.进一步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在规划城乡基层组织建设的过程中,对基层残疾人组织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城乡基层残疾人组织实现全覆盖。各级政府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配备基层残疾人专职干事和委员,将基层残疾人专职干事(专职委员)工作补贴(误工补贴)、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好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加大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工作经费投入,改善工作条件。
3.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内容。社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开展残疾人康复、社保经办、就业服务、日间照料、文化体育、法律服务、无障碍等工作。